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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同居3个月。因感情不合,女方要求离婚,但男方不同意,要求退彩礼,婚后生活开支一切都是女方支付。彩礼应该退吗?

民事相关
2019-10-03 21:40: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实际同居过的,如果对方想要向法院请求返还彩礼,法院是不会支持的。新婚夫妻还要经过一个磨合期,如果想离婚还是请慎重考虑,相遇不易。当然,我这边了解的信息还不完整,所以我的解答也可能是片面的,仅供您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的话,建议携带相关的证据材料到当地咨询专门的专业的律师,来保障您的权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可以依法起诉进行,依法协商进行处理!
  • 根据您的情况并不符合应当退还彩礼的情形,可以不用退还。后续可以联系我进行详细咨询
  • 要看你们是否确实生活在一起,一般需要退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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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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