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9.27日晚上11.30肚子痛入院,一直痛到9.28曰晚上7点30分进入待产室,到晚上9点14分开了二指,痛得受不了,打了无痛,凌晨1点40左右检查阴道说羊水混浊,要求剖腹医生不肯,到了2点30分要求剖腹还是不肯,到了3点15分打催生针,凌晨4点28分开了三指,到了早上8点30分开了六指,医生还是不愿意剖腹,到了8点51分医生查完房告诉我们可以进产房了,9点多儿子出了待产房,9点十几分钟左右医生要求我们签字,紧急剖腹,这样我媳妇一直痛了35个小时,就按照惯例这正常吗?就算正常一直没有吃饭,就喝点水的人,痛了怎么长时间能生得出来吗?现在小孩还抢救室抢救,这个情况医院有责任吗?作为家属我应该怎么拿起法律武器?

医疗纠纷
2019-10-04 07:38: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