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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高速公路上面为了躲避一条废弃的抛锚轮胎,撞到护栏了,护栏没事,人也没有事,车右侧撞坏了,当时车流多,我看人没事就没有报警,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他说不理赔的,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保险纠纷
2019-10-26 08:54: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需要本车购买有车损险理赔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 关于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的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绝对不赔: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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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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