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取消原有岗位,提供两个岗位喊我自己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跟现在的工作性质一样,但是变了一个说法,由原来家具定制销售改为了店面销售内勤,却取消了提成。相当于就是降了薪资了。另外一个岗位为新增加的外勤销售,由以前的店面销售只用呆店内改为在外面去跑业务,工作性质完全不一样。也没有给我提供培训。而且我在2018年10月份已被公司提为店长,有盖有公章的书面证明。现在相当于也算是降职降薪。在跟公司沟通后各项不能达成一致,公司本来答应了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按照国家规定赔偿经济补偿金。但是第二天就反悔了。现在想我们自己离职走人,要不就在两个岗位之间选择。有当时沟通的录音,不知能否作为证据。现在也不主动开除我们,但是已经把我们用的电脑密码改了,公司系统也把我们的密码改了。想逼迫我们主动离职。想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