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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年我接了两万块钱 回来不到一年 走了 属于骗婚吗

民事相关
2020-02-18 03:56: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之后你们再婚了吗
  • 若是骗婚,则可能涉嫌诈骗,可以报警处理的。离婚夫妻财产分割问题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据此规定,离婚对财产分割的范围,仅指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子女财产、其家庭成员财产均不在分割之列。
  • 假意跟他人结婚,置办彩礼时漫天要价,临近结婚时积极悔婚,或是结婚后不到一段时间,就找各种借口要求离婚等。存在以上种种行为的,若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即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骗婚。从中受有损失的一方,可以积极采取法律措施。

    按规定,借婚姻骗取财物,并且超出索取财物的范围的,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罪犯处理。由于骗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以及胁迫结婚,因此,骗婚其实应认定为合法婚姻,需要按照现行婚姻法规定进行处理,即最后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如果不是骗婚的话,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 骗婚通常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的就构成骗婚,现实中常见的骗婚形式表现为: 1、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婚姻的行为; 2、一方故意隐瞒欺骗对方不利结婚情况,性向、家庭情况、婚史、身体缺陷或疾病。 如果是属于骗婚的行为,当事人可以选择报警,并第一时间保证自己财产安全。 如果不是骗婚的话,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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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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