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户主本人签的拆迁补偿协议,爸爸拿着分担签的拆迁补偿协议,盖的也是政府的章,户主是爷爷但是他并没有委托给爸爸签字,而是给了孙子,现在爷爷要通过司法撤销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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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依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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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您也可以留下电话,沟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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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可以的,建议您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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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有一年以内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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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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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