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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2003年至2004年,婚姻一年,在这期间前夫,没经过我同意贷款,私自找熟人代款,我没出面,也没签字,当时在婚姻其间,2004年底离婚。当时没有孩子协议离婚。离婚到今天十三年了,去银行办代款,才知道,以前有代款,请问怎样维护自己利益,2005年再婚,并有两个女儿,对女儿上大学有影响吗?

民事相关
2019-09-26 17: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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