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三甲医院做增强CT和腹部彩超确诊胆囊腺肌症。两个月后去复查,发现被误诊。可以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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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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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医院存在过错,则医院应承担过错责任,如对此存在争议的,建议您委托律师进行民事诉讼,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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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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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医院存在过错,可要求医院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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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