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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帮朋友问一下离婚纠纷的事, 男方台北人,57年的,无业,身体不好,有心脏病,高血压,高血脂; 女方四川人,76年的,无业; 他俩2009年在重庆注册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不和,无子,2016年女方抱养一个男童收养。现在俩人感情已完全破裂,由于男方身体健康状况日渐下降,需在台北静养,再加上男方87岁的老母亲也身体不好需要照顾等因素,男方已无能力再维持已感情破裂的婚姻而协议过离婚,女方要200万的离婚费用,男方实在没有,想去起诉离婚。 帮忙问一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要给她和她的养子多少钱才能和他俩脱离关系离掉婚去台北静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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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6 16: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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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