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纳发工资的时候忘记扣除某员工的个人借款,员工工资核算是会计做的,出纳保管员工的借据,现在员工已经离职,借款也追不回来了,应该怎么办?
-
您好,如属于借款的,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借款纠纷一般可以在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进行起诉,主张对方返还欠款
-
无论何时解除劳动关系,辞工都应当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仍拒付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不仅追讨应付的工资,还可能主张应付金额的50%-100%赔偿金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员工,若是出纳工作存在失误,可以要求赔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