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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女方。17年生的一个女儿,19年3月份离的婚。现在女儿一岁十个月。男方家还有一个19岁的妹妹,还有一个11岁的弟弟。19岁的妹妹在上班,11岁的弟弟还在读小学。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现在男方在上班,男方的妈妈在带孩子,男方的爸爸在上班。当时考虑各种情况,觉得男方会对孩子好。所以放弃了抚养权,把抚养权给了男方。我没有出抚养费,但是也在买衣服跟尿不湿。也没有任何经济纠纷。和平离婚。现在发现男方交了一个女朋友,也带了一个男孩,五岁左右。现在我想拿回女儿的抚养权。该怎么做?打官司的话几率大吗?

刑事案件
2019-09-27 12:14:1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可以起诉的,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随母方生活,但你这边是自愿放弃抚养权的,之后要变更抚养权需要正当理由,首先你可以和男方商量,看是否可以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再起诉也是可以的。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的话,建议携带相关的证据材料到当地咨询专门的专业的律师,当然,我这边了解的信息还不完整,所以我的解答也可能是片面的,仅供您参考。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可以依法起诉进行,争取孩子抚养权!
  • 最好协商解决,此种情形诉讼结局难料。
    追问:几率多大,很难要回来吗
  • 你好,可以来所委托律师提起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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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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