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女方。17年生的一个女儿,19年3月份离的婚。现在女儿一岁十个月。男方家还有一个19岁的妹妹,还有一个11岁的弟弟。19岁的妹妹在上班,11岁的弟弟还在读小学。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现在男方在上班,男方的妈妈在带孩子,男方的爸爸在上班。当时考虑各种情况,觉得男方会对孩子好。所以放弃了抚养权,把抚养权给了男方。我没有出抚养费,但是也在买衣服跟尿不湿。也没有任何经济纠纷。和平离婚。现在发现男方交了一个女朋友,也带了一个男孩,五岁左右。现在我想拿回女儿的抚养权。该怎么做?打官司的话几率大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