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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情况是 两辆摩托车在T子型路口发生碰撞事故,交警事故处理中心因考察证据不足,无法予以划分责任。只开出事故证明,要我们当事人自行调节或法院起诉处理。 请问开出的事故证明内容对法院的判决是否有重要的影响?

交通事故
2019-10-15 09:30:2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的,此类情况属于无法查实具体事故成因,所以仅能开出证明证实事实曾经发生过,如果存在人身或者财产损失,那么还是需要进行起诉。
  • 尽快依法起诉进行,要求赔偿!
  •  一般是需要去交警大队开证明的,证明双方的事故责任。交通事故索赔需要有哪些证明  1.交通费用,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  2.营养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可以适当赔偿点营养费用;  3.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没误工费用);  4.护理和伙食费用,需要医院的方的证明,保险公司会扣掉不合理的地方。基本上按照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来的;  5.第二次医疗费用,需要医院放的证明;  6.医药费用:医院的发票扣除不属于医保范围及不合理的用药,(进口药费基本都被剔除);  7.伤残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的主体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肇事司机的驾驶证复印件,涉案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明起诉各方的主体资格;

    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证明事故各方的责任;

    户口本、工作证明、伤残等级证明、医疗费发票等证明材料,证明事故的损失;

    材料够了的话,直接去法院起诉即可
  • 1、若起诉,需要明确的被告,你首先需要查清司机的身份信息,营运部门不出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信息的函件,可以咨询立案大厅办理受理程序的工作人员;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般将该车辆的保险公司一同作为被告,因为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无条件支付赔偿金额;
    3、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具体的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关于责任承担的问题,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具体责任由审判法官来划分
  • 事情复杂 建议请律师帮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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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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