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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妈妈弟弟因为8年前打架的事,被刑事拘留了,现在已被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批捕了,现在案件又回到公安机关,现在我该怎么做?

刑事案件
2019-11-30 14:42:3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仔细看了你的问题,先结合我的经验问你几个问题,回到公安机关的原因是什么,当事人在其中起的是什么作用,是主犯还是从犯,对方态度怎么样,你是否可以说的再详细一些。
  •   如果是构成寻衅滋事罪,是要判刑的。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如果打架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伤害,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属于刑事拘留;如果属于轻微伤,就属于治安行政拘留。
    主要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
    (3)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
    (4)羁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7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l5日以下。
  • 打架斗殴,致人死亡,已经构成刑事案件,可以向检察部门申诉。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你好:请律师辩护吧,看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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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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