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8年12月30日给朋友借了3000元,微信转账(约定2019年1月15日还款)未还。2019年3月又借给对方500元。借款时我们都在广州居住。2019年5月,对方回了老家,之后一直是微信联系。从8月20日开始,对方消失。不再回复我的微信与电话。我只知道他的姓名和手机号码,老家的家庭住址。转账记录和他问我借钱的聊天记录我都有保存,但是现在不知道如何去法院起诉。没有身份证号码可以起诉吗?可以在广州的法院起诉吗?

债权债务
2019-09-24 08:57: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 没有身份证复印件不立案
  • 这个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做具体分析,为您提供准确的解决方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