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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学区房,我一直陪着父母在这房子住。我大哥的外孙上学想用这房子,他说把房产证和户主都改成他女儿的名字,我和我二哥都不同意。我母亲在世时说过这房子给我,我二哥也同意,我问一下法律上我能继承吗?

继承
2019-09-22 19:47: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父母把房子留给你继承有什么书面凭据么?你们兄弟几个协商解决不了的话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网络提供信息有限,具体维权事宜请您预约办公室面谈。
  • 具体看房产现在登记在谁名下,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按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是继承人,按比例分配。
    追问:房子是在以去世的父亲名下。如果按我大哥说的房产证写成他女儿的是为了孩子上学,我们在签一个协议规定这房子还属于我,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解答:最好能够依法办理一个公证书,所有的继承人承诺放弃该房屋的继承,由你一个人继承。这个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更高,更有利于保护你的权利。
  • 如果没有有效的遗嘱,则父母的遗产需要按照法定继承走,你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继承部分。
    追问:没有遗嘱。如果按我大哥说的房产证写他女儿的名字是为了孩子上学,我们在签个协议规定房子还是我的,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解答:没有,需要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同意才是有权处分,说白了,如果不是这样,房产局那边不会给房屋办理变更登记。即使是你有处分权,这个协议也不产生对外确权的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