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被处罚人在暂缓执行拘留期间可以离开居住地吗?

行政纠纷
2019-12-31 06:33: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请直接与有关部门联系吧。
  •   对违反本法规定予以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行政拘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责任部分最严厉的处罚,也是唯一限制违法行为人人身自由的处罚。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短期内限制违法行为人人身自由的处罚。  行政拘留的立法权限只限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而拘留决定只能由公安机关作出及执行。所以本条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予以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  关于暂缓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对治安管理处罚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继续执行。被裁决拘留的人或者他的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照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裁决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依照规定退还保证金。”的法律规定,有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