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加对方名字,离婚时房产分割比例如何界定?婚姻法说不一定按一半分割,需考虑对房屋的贡献,如果前期购房款项全部由一方支出,离婚时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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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您的描述,这幢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分割细节,还需要律师审阅更多细节才可以确定,建议尽快聘请专业家事律师处理,如有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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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名行为视为房屋份额的赠与,原则上均分,但如加名人对房屋没有贡献的话,法院是可以酌情而不是必须考虑不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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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一方婚前以自有财产出资购买房屋,婚后加名,一般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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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按一半分割,是需考虑对房屋的贡献,
追问:比如首付跟前期贷款全部由一方支付的,这个大概能影响多少比例?有没有相关的案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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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加名字,不一定按对半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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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到房款,没多大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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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均分,但如果结婚时间短的话,可以主张少分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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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一致怎么分割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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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没有约定份额,原则上一人一半。需要了解案件细节,建议电话或者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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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加了名字是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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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出资情况是参考证据,需要律师帮忙审核确定。网上回复可能不及时,建议来电或者加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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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尽量多的争取份额。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法律帮助,可以致电咨询或者当面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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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