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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板发了离职的信息,老板没回不知道是看没看见,也交了离职书了,这样算是有效的离职吗?要怎么做?

合同纠纷
2019-09-20 11:46: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试用期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书面形式提出辞职,无需经用人单位批准。建议使用EMS方式快递辞职通知书,并在EMS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解除合同通知书”或“辞职通知书”,并保存好回执。等上30余天,就可以直接去公司人事部门要求办理辞职手续、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结清工资等。如果公司不同意或扣工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找劳动监察大队写书面的投诉信。
  • 辞职申请应该提前一个月提出,如果单位扣你工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追问:现在就是交了离职了,但是我会下个月做满走,就是想知道我这样单方面的话,公司会有权利不让我走吗?需要老板知道吗这个事?
  • 您好,正式员工提前1个月提交书面的离职申请,一个月后即可离职
  • 你还,如果是试用期内辞职的,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辞职的,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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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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