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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加盟一个炸鸡店,没签合同,但签了一个定金协议,现在不想做了,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吗

房产纠纷
2020-02-13 09:50:2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定金就是保证金,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不能要求退还己经支付的定金。
  •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购房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不想买房了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1、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 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同时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如果双方没有实际签订买卖合同,在一方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另一方也享有了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认为合同已经成立。
  • 退定金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2、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所以,能否退还定金关键是你是否在约定时间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事宜进行协商。还要看交定金时认购书的约定。
  • 您好,需要看协议中是如何约定的。
    追问:我是计划投资5一6万开店。问公司是否可能。当时公司给我做的预算要8万。当肘我觉得8万我可以做。公司要求交了5千定金。但是这次和公司人员具体算了所有开支。至少要10一12万才能开得了。我就觉得公司当初给我预算是避重就轻。这样我资金就差很多了。就没办法开这个店了。所以我要求退还我的定金。谢谢
    解答:您好,如果您绝的是公司违约在先可以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让其支付违约金。
    追问:请问一下,加盟公司向合作户收取定金合法吗?
    解答:您好,收取定金是合法的。
  • 你好,具体还是看你们的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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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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