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写了离职需要总监同意,怎么办?他不同意,我办不了离职吗?总监要托我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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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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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提前三十天辞职即可。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
递交辞职(要有书面证明,带时间的,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辞职信)申请即可,自己一定要留底,要有老板的签字证明,或者带时间的电子邮件也可以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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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员工主动要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单位一般不提供补偿,但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您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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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向单位提前1个月提出离职申请,是否需要谁签字是公司规定,不影响您提离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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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提前三十日通知即可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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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