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孩子在学校上体育课跳远时,与同学同时起跳碰撞,致同学手臂骨折,事情发生后我也积极配合安排去医院并垫付一部分医药费,但学校一直说没责任,出于这个原因我也不在垫付医药费,现在对方家长起诉我跟孩子而没有起诉学校,请问我该怎么辩解

婚姻家庭
2019-09-18 10:55:2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