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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0入单位电工一职,公司与我签定五年劳动合,期间劳动合同一直都被公司保留,直到续签前一年交还到我手上。但合同上入职岗位一直空白我一直没有留意,到续签后一年多时间无意间翻看合同才发现这问题,然后就此问题向领导反映。结果回复签操作工才肯签,我当时拒绝,并向劳动部门反映此事,当时劳动部门也跟领导通电话结果一样不同意。我询问劳动部门,他们怎么处理,他们说只有劳动仲裁!我实在没法只好再找领导谈并录音!最后领导说要签电工可以,但要另签协议要做连操作工的工作一块做才签。 我这能仲裁吗?以什么理由仲裁?

其它综合
2019-09-18 1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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