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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这个公司是厨师长,副经理,每个月的激励是由我发放,9月12日上午,前厅有个领班,请假了,没有给她激励,但是,那个领班又是宿舍长,每周有一次大值班,给了一百,她就在后厨操作间骂我,还当着这里的老板打了我,后来都继续工作了,过了中秋节,老板就把我们俩全开了,我应该得到什么赔偿,合同是签到本年的12月底,起止日期是3月底29日

其它综合
2019-09-18 17:16:3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给以填写《立案审批表》。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您好,如果涉嫌违法解除,您可进行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赔偿金,建议委托律师办理,详情可以电询
  • 提起劳动仲裁要回赔偿金
  • 您好可以主张违法辞退双倍赔偿完善您的问题方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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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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