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6年底买了一套房子,上面是我媳妇,儿子和我们二老的名字,房子是我们二老全款付清的,现在媳妇要离婚,要求分房产,儿子的份额也给她,法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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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夫妻一方父母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加上了夫妻双方名字,视为你们四人共有该房屋,如有约定享有份额,按份额分配,如果没有约定,为共同共有,四人按同等比例享有产权。当然,这是一般情况,具体还需要结合您的案情、证据来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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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产证上面有你们二老名字的,离婚时法院不会判的,只能等离婚后另行起诉要求分割,女方在产证上有名字的,原则上四分之一,如果贡献较少、婚姻时间较短、对房子均未作出贡献的话,比例会被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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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在产证上有名字,是可以要求分割的,但法院在分割时会考虑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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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儿媳可以分得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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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比例分割,属于你们四个人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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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产证上有名字,一般会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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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判给他的,这个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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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媳妇要离婚,要求分房产,儿子的份额也给她,法院会怎么判?请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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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聘请专业家事律师辩论,如有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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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这边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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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份额按各方对该房屋贡献大小来确定。我们擅长处理这类纠纷,成功办理多起同类案件,若需要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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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