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一、本人病情介绍 本人于2012年3月因“右侧颌下淋巴结肿大”在湖北省xx医院诊断为“滤泡型淋巴瘤”。同年4月赴武汉xx医院血液科行靶向治疗一个疗程,病情好转出院。2012年5月-2019年4月期间,定期门诊复查,病情稳定,未接收任何相关症治疗。 2019年4月,发现“右侧颈部淋巴结肿大”,在武汉xx医院行右侧颈部淋巴结清扫术,病检提示“滤泡型淋巴瘤”。 二、申请团体重疾险理赔经过 本人单位于2018年7月1日为职工购买了在岗员工一年期团体定期保险,其中包括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B款,保险期间为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本人于2019年4月29日向保险公司提交了重大疾病理赔申请,被拒赔。理由是保险合同中有除外责任: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发生的疾病并以此为直接原因导致的本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 三、咨询问题 1、保险公司拒赔是否合理?保险合同中的除外责任是否符合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 2、走保险公司内部申诉或司法诉讼程序是否可以获得理赔。

保险纠纷
2019-09-16 1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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