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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婆结婚两年了,孩子两岁了,当时说好彩礼6万。但是因为没那么多给了对方三万。但是没有结婚证,中秋节的时候对方爸来我家吃饭要另外三万但是现在没有,结果对方老爸第二天叫她吃饭。结果她爸就把她给弄走了,一直找不到人,昨天打电话联系我们说回老家了,也不说什么情况,微信电话都删掉了,现在联系不到本人。这个情况该怎么办,我当初给的钱还能拿回来吗?

婚姻家庭
2019-09-17 11:55:3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返还,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主要还是争夺抚养权和抚养费好点
  • 没有登记结婚你们不属于夫妻关系,等于是男女朋友,可以去法院主张一下
  • 如果存在这个情况,可以起诉要求返还之前的礼金。
  • 您好,建议先找律师咨询详细情况,先做一下案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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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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