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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女方生了小孩之后,从来没有带过养过小孩,离婚后可以不给女方探视权吗?

民事相关
2019-09-16 12:58: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探望小孩是离婚后不带子女一方的权利,也是他的义务,任何人不能加以危害和剥夺,更何况,您也没有理由不让小孩享受到母爱,母亲在孩子的成长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对孩子的成长是很有益的。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当然,我这边了解的信息还不完整,所以我的解答也可能是片面的,仅供您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的话,建议携带相关的证据材料到当地咨询专门的专业的律师,来保障您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探视权是法定权利,除非是女方探视有碍小孩健康成长,否则应予以保护!
  • 不可以,探视权是父母的基本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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