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是一家个体旅行社,最近雇佣的旅游车在旅游途中全责事故(事故认定书确认),我方导游死亡,其它乘客轻伤10人。事故发生后,车队方,死者家属,轻伤人员,车险单位。在交警队的协调下已经达成协议,赔偿。我方另外与死者家属协商支付导游工伤死亡赔偿11万元。现在我想咨询,1.我方是否应当支付工伤赔偿?2.做为无过错方,是否可以向肇事车队(出租车方)追偿,这部分工伤赔偿,以及事故对旅行社的损害赔偿? 另外游客购买的旅游意外险,可以和车险重复计算吗?(就是车险赔付后,再由旅游意外险的保险公司另行赔付)

证券投资
2008-04-05 17:42:5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