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诉讼离婚后孩子判给了他,但是他总是不让我见孩子,我该怎么办?
-
您好,《婚姻法》关于探视权的规定: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拨打我的咨询电话,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据您所述,如对方拒绝您见孩子的,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保护探视权,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解决问题
-
你好,向相关法院申请执行即可。
-
您好,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其侵犯探视权。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探视。
-
你好,可以申请孩子抚养权的变更。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