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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终止妊娠后不到半个月,遭受家暴,我应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9-09-11 23:52: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第一,你要保护好自己,如果你的丈夫情绪过于激动,不要和他正面发生冲突,等他冷静下来再和他谈,第二,好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录音、录像、拍照、报警等等,作为以后保护自己的武器,第三,向有关机关寻求帮助,比如向公安机关申请告诫书或者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第四,可以以家庭暴力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相关的过错损失赔偿,只要收集好相关证据,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确实存在,法院判离的可能性非常大,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也不会判给施暴的一方。为了您和您的孩子,一定要积极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的话,建议携带相关的证据材料到当地咨询专门的专业的律师,当然,我这边了解的信息还不完整,所以我的解答也可能是片面的,仅供您参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追问:终止妊娠后半个月不到被家暴至进医院,男方不缴费住院
    解答:注意保存好医疗票据,然后联系律师商定后续事宜,如果你想离婚,建议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不想离婚,你可以找妇联或者当地居委会寻求帮助,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 可以依法协商进行,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维权!
  • 家暴及时报警或就医治疗,联系{本}律师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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