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一起4个人,其中一个人找事殴打被害人,其中2人有殴打行为,第3个没有殴打行为,但有明显的伤害意图(受害者在人群后,这个人从人群里拉出来让前2人打)第4个人推搡拦架者。现在受害人轻微伤。前因是被害者与殴打里其中一人有矛盾,但不是这个找事的人。请问这应该构成什么罪,我现在有完整监控录像,包括他们一起进来,打完人一起离开。但派出所说那个不重要

民事相关
2019-09-12 10:31: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说的情况,你们的行为可能涉嫌聚众斗殴罪,即纠集3人以上,进行斗殴。若殴打行为过程中没有持械,则量刑在年以下,否则,量刑在3年以上。如果您有视频,方便话,可以拿给我看一下。
    追问:我没有还手,他们没有持械。现在派出所案件登记是故意伤害。因为我是轻微伤。主要就是脖子,脸,和后脑,有伤。够不上轻伤。请问怎么样给您发视频呢
    解答:您好,如果认定为轻微伤的话,那么该案很难构成刑事犯罪,因为故意伤害罪成立的条件就是达到轻伤及轻伤以上危害结果。如果方便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微信进一步联系,了解案情。
  • 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犯罪,认定有难度,您如果有法律需求可以联系我
  • 您好,您这种情况有点涉嫌聚众斗殴
  • 看你的描述,有聚众斗殴的嫌疑,你是哪一方的?报警立案了吗
    追问:我是受害方的。应该派出所不会给立案。对面找关系了。现在定的是故意伤害。我轻微伤,估计也就是拘留
    解答:嗯,你说的我明白,如果定性伤害的话,伤情不够,也就是拘留。可几个人殴打他人,而且之前还是有矛盾,应该定聚众。再去公安反映吧。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