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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民事赔偿完了,我想在追究法律责任可以吗,这是2000年的案件他把我打成重伤害,跑了抓住他以后,鸡东县局开出他是精神病的鉴定书,完事他家人赔偿我五万元,一个月给我一千,06年才赔偿完,现在我还能告他吗?怎么告发,谢谢了

婚姻家庭
2019-09-10 20:46:4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起诉处理,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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