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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以前的债务需要对方承担吗?债务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而不是用于家庭的,我离婚后债主找到我的,请问我需要承担吗?

民事相关
2019-09-10 19:46:4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四条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 你好,婚内债务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是由欠款人独自承担
  • 您好,离婚前债务属于你们婚内债务,你们夫妻二人共同承担。
  • 你好!仔细看了你的问题,先结合我的经验问你几个问题,债务是多少,对方态度怎么样,你是否可以说的再详细一些。
  • 你好,若有证据能够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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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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