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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签的租赁合同,合同规定退房提前一个月给房东通知,合同到期后,第二年没续签,请问第一年签的合同还有效吗?还有就是在没有搬走的时候房东找人去我们房子看房,这个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20-02-06 09:35:5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第一年的合同作废。后面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合同
  •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以及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 租赁是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权,是承租人为使用租赁物而满足自己生活或经营的需要的。承租人并不想长期占用租赁物,因为这种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当承租人达到使用收益的目的后,需要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因此便会产生租赁期限这一问题,这个在我国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有详细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商铺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   租赁合同的种类   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特殊租赁是相对于一般租赁而言的,指法律有特别要求的租赁,例如。房地产管理法律对房地产的租赁、海商法对船舶的租赁以及航空法对航空器的租赁等都有特殊的规定。   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自己的意愿随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应预先通知对方。但是,无论是否约定租赁期间,租赁期间都受20年法定期间的限制。   所以,你所说的商铺租赁合同是定期的不动产租赁,商铺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退回押金有权不再跟你续签。
  • 你好。合同有效,房东不能赶你们
    追问:第二年没有签合同,但是退房的时候没提前一个月给房东说,现在房东不退我押金,这个合法吗?我的押金是不是就要不回来了
    解答:你好。押金可以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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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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