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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告,道路赔偿纠纷,被告判定全责,我修车他不给钱。写起诉状时证据交给法院了,收到传票后还需要在举证期限内举证交给法院吗?

婚姻家庭
2019-09-09 12:07: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请告知你的诉状和传票的具体内容来为你分析计算。
    追问:我是原告,别人三轮车撞我车交警判定全责,我自费修车,别人不给钱。我写诉状时写得很清楚,交警责任认定书,修车凭证及发票,被告不愿支付赔偿的证据全都在法院交上去了,传票上面写着(你方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这括号内的是不是代表我还需要再准备一份证据提供到法院去,或者说再准备一份带到法庭上?
    解答:你的证据以及提供给法庭了。
  • 立案起诉时就应当把证据材料一并提交了,
    追问:责任认定书,修车明细发票,对方拒绝赔偿的证据都交给法院了,为何传票上面写着还要?是不是当初交了现在就不用交了?
  • 如果证据已经提交完整了就不需要了
  • 您好,已经提交不需要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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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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