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系江西省南昌市人,现已成年在外地打工。前年父母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写明“父亲房产由儿子继承”,且房产证仍为父亲所有。现因父亲突然病重,需卖房进行治病,我需要去办理什么手续?我已签下放弃继承房产的证明,该证明是否有用?有了该证明是否房产已与我没有关系,可自由交易了?请尽快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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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父亲的,你父亲有权处置。因他未死亡。所以不发生继承的问题。建议佻以父亲的房子出卖。
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当面咨询。
辽宁 唐雪松律师 qq117126838 0410-231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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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律师的热心解答,但是现在房屋交易中心因离婚协议的这项条款而拒绝进行交易,难道我只有过户到自己名下才能交易吗?有无别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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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离婚协议确定该房屋归你所有,那你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交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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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是你父亲的,可以直接以你父亲的名义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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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你父亲受权与你,你即有权代为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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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二人同时签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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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产权人是你父,则可以直接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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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