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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个孩子,大的女儿10岁小的儿子20个月,我是全职妈妈,没有工作,孩子爸爸也是打工的一个月也就4000块钱。我提出离婚,他两个孩子都不要,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9-09-09 10:51:3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于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只父母有一定的义务和责任对其子女进行抚育以及监护的职责。包括婚生的抚养和非婚生的抚养,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婚姻法》地二十一条第二款中,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是,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可以要求义务人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调解。如果父母人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看出父母应当履行自己抚养子女的义务。同时关于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双方也可以先行协商,不能达成合意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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