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工地右手大拇指骨折,筋和血管都断了。手术了穿了一个钢钉,把手指接上了,半个月了。现在皮活了。如果我现在要求赔偿。应该给我多少钱?工地在乌兰浩特。我是农民工。一天工资260元。

劳动纠纷
2019-09-11 04:29: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赔付中涉及劳动者工资分为“原工资”和“本人工资”,各指不同。
    一、原工资
    工伤赔偿中的原工资,适用于停工留薪期,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原工资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二、本人工资
    用于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部分省市还用于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也适用于本人工资,是指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期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少报工资致使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由于人多为补足差额。
  • 一般遇见这种情况,先建议您去做个工伤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护理费标准按以下情形处理: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   手指骨折是否为轻伤依具体情况而定。主要依据如下:
      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二十三条 手损伤
      (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末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
      (二)缺失半个指节;
      (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
      (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