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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了一辆男式珠江摩托车,后座载了我一位同事,在宽约8米双向行车道靠右边路面上由东向西正常直线行驶,车速约30迈。左逆车道一辆白色桑塔纳由西向东以约70迈的车速行驶,突然越过双黄线正面撞向我摩托车前轮,致使摩托车右手柄撞伤右下小腹部并被反冲击力从摩托车上甩出约4多米远。 因为我是个外地的打工仔,对这些一点不懂。现想请问您几个问题! 1、现在交警判我要负次要责任。 我认为不公正,因为交通法上明确规定没牌没照在事故中没起到直接关系是不要承担责任的,为什么我要负次要责任?您的意见是? 2、现在法医鉴定为轻微伤,需后期治疗。 如果一次性结算清,后期治疗费是否只能拿到本次事故所有治疗费的30%。如:前期治疗花了一万元,后期治疗费只能拿到三千元吗?(对方要求一次性拿30%结清,不同意对后续治疗负责)。 3、对方的桑塔纳撞我时被刮坏,车的维修费是不是也要我承担一 部 分?为什么?如果要承担,对方说修车花了三千,五千那不是随他说? 谢谢您百忙之中详细回答我的问题,感谢不尽!

交通事故
2006-11-22 17:22: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