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咨询个事,我给别人一四年当了三十万的担保,一七年被起诉法院,由于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法院强制执行由我偿还,连本带息三十八万六千元,我把自己一套价值四十五的住宅抵顶偿还,法院于一八年九月份调解债权人给我付五万元,我把房产手续办到他名下,结果到现在我也没拿到一分钱,债权人还不依不饶,现在利息又计了十几万,对借款人问都不问,请问律师,最新司法解释对担保法有没有规定,全有担保人承担全部无限责任,与借款人无关?

债权债务
2019-09-02 16:02: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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