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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经营需要在2017年银行贷款,第一笔贷款900万没有抵押物,只有7位股东做担保人,2021年到期。第二笔贷款750万,有抵押物(法人房产大约600万),还有股东担保人5位。2022年到期。请问如果第一笔到期期公司无偿偿还,银行能否先拿第二笔贷款已经抵押的房子拍卖,偿还第一笔的贷款。还是已经抵押给第二笔贷款了,第一笔只能先找担保人解决。 我的顾虑是因为第一笔贷款后有3位股东退出,没有参与第二笔贷款。我作为新股东参与了第二笔贷款担保。但是如果拿第二笔贷款抵押房产偿还第一笔贷款,那么对我不太公平,我就要多承担欠款了。

债权债务
2019-09-02 07:28: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问题比较复杂。第一个问题,银行能否在第一笔到期时拍卖,这个可以,但不是基于对房屋的抵押权,而是基于第一笔贷款的生效判决,申请执行公司财产,将房屋作为被执行财产拍卖。当然,银行也可以同时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此处需要分析保证人的性质)。第二个问题,要看您在入股时是否明知或应知原股东没有实缴注册资本到位即退出,如果是,有连带责任。但这种连带的范围有限。此外,您对第二笔债务有可能也构成连带。具体还是看您的实际情况,建议联系说明具体情况再咨询。
  • 如果第二次贷款的抵押在房管局办理了抵押登记,那么第一笔贷款就不能直接用已经抵押登记的房产偿还债务。
  • 不清楚贷款是否为同一家银行,一般来说第一笔贷款不能处理第二笔的抵押物,
    追问:是同一家银行,第一笔贷款无抵押,只有7个股东做担保人。第二笔贷款抵押一个法人个人房产,有5个股东担保人。
    解答:建议带齐材料到律所咨询相关问题
  • 你好,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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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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