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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想与我老婆协议离婚,我们育有两个儿子,大的4岁,小的2岁,离婚原因是感情破裂,两个人无共同语言,虽然同住一屋檐下,几乎已经不说话了,结婚时间是2014年的5月,她有两家店,其中一家营业执照上是她的名字,另外一家是与其他人合伙做的,这些店内的运营我很少参与,近两年几乎是不参与,但是第一家店在开的过程中是有过出资,因为那时候两个人还好,但是没有留下相关的出资证明,另外她刚贷款买了一辆车,店内的所有收入我是一概不管,全是她的,现在我想做的是协议离婚,我的要求只有一个,那就是孩子两个人一人带一个,但是她的意思比较坚决,两个孩子一个都不要,全部给我,她来给抚养费,介于对两个孩子的未来及教育问题,我坚持的是一人一个,首先我觉得一个人带两个的话肯定是精力有限,带不了,第二个就是她居然能做出这样的打算,一个连自己亲生孩子都不要的人说话的可信度不高,避免后期无尽的纠缠,在荆州我有套房,是婚前财产,之前买的时候出具了单身证明,且公正过,她现在跟我谈两个儿子的财产分割,两个儿子没有任何财产,据我了解,我们两个人离婚,似乎不设计到儿子财产,更何况两个儿子没有什么财产,我在考虑诉讼离婚,原则上我只想两个孩子一人一个,其他我一概不要,这样我诉讼成功的几率有多大?另外她若死缠烂打的想要其他费用,会涉及到哪些?最后就是我最不愿意走的一步,就是说撕破脸皮走正常流程的财产法分割,她会失去什么,我会得到什么?谢谢!

民事相关
2019-09-02 12:59: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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