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政府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9-08-29 18:49:4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那么,您的劳动关系是在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劳务派遣公司单方面无理由直接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