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因为两方是父母介绍认识的,之后领证结婚一年8个月啦,因为两个人性格不和,男方开始提出离婚很多次,后面女方同意离婚,但是男方,又反悔不离,说离婚要返还彩礼,但是彩礼在婚后生活中已经使用了。女方可以不予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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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
追问:但是前面几个条件并没有存在,而且是他一直提离婚,好想觉得女方不敢离 那样。女方同意离婚后,他又反悔了,但是我不想继续跟他生活。该怎么办
解答: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诉讼离婚,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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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您的情况,不需要退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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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结婚登记和共同生活就不用返还,更何况是用于婚后生活中了
追问:然后他还要返还跟我在一起买的衣服,其他的一些,该怎么才能维护我的权益
解答:你又没起诉离婚,对方也没起诉离婚,他还能把你积蓄变到他口袋吗,你这维护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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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可以不予返还的。您不要理他。
追问:那他不同意离婚,我该怎么办
解答:您可以起诉离婚,到法院起诉离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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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一般无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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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彩礼是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
追问:是的,没有用完,但是我不想返还该怎么办,并不是我对不起他,是他先提了好几次离婚,我同意了之后,他反而反悔了,怎么样才能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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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要回彩礼的可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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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所说的这个情况,可以不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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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可以选择离婚。如果离婚,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无过错方可争取适当照顾。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约见律师,请律师详细分析并协助制定处理方案,如需要可直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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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已经用于共同生活部分可以不返还,其他部分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建议最好能携带有关资料来所面谈,如需帮助,欢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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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