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 关于工程质量保修金的事情,我把工程设备分包给施工方加工及安装,工程验收后2个月后,工程设备就出现问题,我方多次通知施工方前去维修,但是施工方始终不去维修解决问题,不理不睬。 当时我们签订合同时,质保金预留5%,保修期2年。请问律师,这样的事情怎么解决呢?
1、如果我方找第三方过来维修,质保金最后不给施工方,可以吗?
2、如果要起诉施工方的话,我方能赢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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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的话,施工方不履行义务,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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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合同对质保金的约定来处理,可以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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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第三方过来维修,质保金最后不给施工方,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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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