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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刑事案件被高院驳回,还可以继续申诉吗

刑事案件
2019-08-28 12:31:5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所以当申诉被驳回后,可以继续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到人民检察院申诉。
  • 你好,建议我方委托律师协助办理分析案件
  • 你好,是可以申请再审的。
  • 需要看你的案卷和证据才能给你答复
  • 您好,我国诉讼制度是两审终审制度,二审后无法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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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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