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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证据不足我和别人的债务纠纷被判输了,我是债务人判我偿还28万加两年每年24%的利息,9000多的受理费我需要支付6500。 但是事实我和原告以及他所谓的证人都是合伙经营的关系,严格来说是他们出资经营企业,我是管理入股,当时他们骗我用一人名义注册公司经营,他们在背后做隐名股东,后来又骗我签了借款协议说是让他们放心。 因为我很信任他们那一伙人中的一个,所以都听他们安排了(你们可以理解为我只是个跟着别人混饭吃的打工仔,我很相信老板,老板怎么说我就怎么做),没想到项目经营失败后他们找人骗走了我的手机,一年后他们又突然拿借款协议去法院起诉我了。 我想问的问题有两个: 1、我绝对没跟他们借过钱,他们转入我名义下的公司款项是经营用款,而且对公账户公章营业执照等等所有证照资料都在他们那里,每一笔钱的进出账我也不知情,日常的工作沟通汇报都是通过聊天软件,但是我手机被他们骗走了。 我现在知道的情况是当时骗走我手机消失的人因为非法拘禁罪被抓了,很有可能手机还在他那里,我能不能请律师去见他问一问,如果把手机当做他个人物品被监狱保管了我能不能拿回来? 有了手机我就有机会找回聊天记录证明我的清白。 2、一审已经把我的钱财耗尽了,我现在没钱上诉也没钱缴案件受理费,如果这些钱我在15天之内都没缴以后找到对我有利的关键证据了我还能不能翻案? 如果上诉我需不需要把一审案件受理费缴了?上诉需要多少钱?

债权债务
2019-08-27 17:02: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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