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在于2007年3月网上认识。后两人自由恋爱。按照她要求。于2019年1月27日到xx买金器价值31142元。于2019年2月2日,按照她家乡的风俗举行订婚仪式,并给她彩礼10万元,金器价值31142元,糖、烟、酒、酒席钱、见面礼(红包)等价值两万元。由媒人共同见证。我家里本来就贫穷,父母东拼西凑才凑了这些钱,确定了这门亲事。她收取我的彩礼后,多次找借口,无故争吵,向我提出分手,断绝联系。我与她从未共同生活。2019年6月11号凌晨22分,她和姐弟骗我到村口共同殴打我,双方就此分手,我父母于两次到她家去讨要金器,她拒不退还,还破口大骂我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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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结婚登记彩礼钱可以要求退还
追问:我是退婚的事,没领证,要求对方退还三金,写了起诉书,法院说先调解,但是被告没到,调解失败,请问后续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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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