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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为电车,但没脚蹬子,过马路时被一汽车撞倒,司机没有报警,直接把人送到医院,住上院以后我们报的警。交警判我们为同等责任。现在病人还在住院,没有骨折,但是软组织损伤严重。他们垫付了2500的医药费,说没钱了让我们垫付。说最后由交强险赔付。最后保险公司报多少就给多少。医药费保险不报的他也不给赔付,误工费他也不给,这样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19-08-26 22: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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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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