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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左右,朋友和信用社合伙贷款,让我签字,我去了一次签字,可出现了连续两天的两笔贷款,第一天是顶头5万,第二天又成担保人5万,共十万,我没去信用社拿这钱,法院下过判决,我连传票都没收到,暗自开庭。至今未还,我该怎么办?请高人指点,定当感谢

债权债务
2019-08-27 09:46:5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你是作为担保人签字的,在借款人不还款的情况下你具有还款的义务。偿还以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你的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带着相关资料当面找律师咨询,具体可以来电话咨询。
    追问:这个借款人承认拿了这笔钱,是没钱还
    解答:口头承认是没用的,需要书面的证据,最好让对方出具借条等
  • 您好,您可以查询一下判决,然后确认一下判决及执行清凉.舜翔烟台战丽娟律师
    追问:判决:让我把本金5万和利息(7400)还上,5个担保人有连带责任,10日内。现在己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法院开庭根本就没有传票我们,
    解答:您好!若您们认为判决就是错误可申请检察院要求再审!舜翔烟台战丽娟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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